全院研究生:
根据《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校研发[2022]25号)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校研发[2023]26号)以及《皇冠hga020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综合评价体系》等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本年度学院研究生奖助项目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皇冠hga020研究生奖助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穆 炯、王中成
组 员:李 军、段旭良、杨开烈、潘 绯、文 毅、贾梦婧(员工代表)
纪检监督员:葛 飞
二、评审条件
参评具体条件及成果要求见学校发布的通知(链接:https://yan.sicau.edu.cn/info/1045/11192.htm)。(特别说明:参评成果须是研究生在读期间取得的成果,且成果须在评审提交材料截止日前已出。)
三、评选指标
皇冠hga020奖学金、荣誉称号分配指标如下:
四、助学金、荣誉称号、奖学金项目
(一)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参与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认定的人员,确认拟受资助资格。
(二)荣誉称号
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由学院研究生会牵头组织开展,班团委员、研究生会成员均可参评。遵循员工本人申请-所在班团、研究生会组织民主评议推荐-研究生会汇总初评名单-学院审核。
时间安排:(1)9月27日12:00前,研究生会将初评名单及相关纸质证明材料到综合楼430办公室逐一核实。
(2)9月27日至9月30日,将初评名单在学院官网公示3天。
(3)10月8日,将公示无异议的评优信息汇总表上交研究生院复审,复审通过即可用于本年度其他奖助项目评选。
(4)10月下旬,经学校评审委员会审公示后,获评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再填写《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省优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双面打印一份,交综合楼430盖章后由员工本人交到研究生院指定办公室。
(三)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
时间安排:(1)10月8日至10月10日,员工自主申报,自行填写在线表单并准备纸质版原件及复印件到综合楼430办公室逐一核对。
(2)10月11日至10月12日,学院通过公开答辩的形式评选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答辩后同时评定学业奖学金。
(3)10月14日至10月18日,学院公示评选结果名单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员工参评的学业成绩、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详细信息。
(4)10月18日,将公示无异议的名单上报研究生院。
五、其他说明
1.纸质版申请表、信息采集表、证明材料纸质复印件,都须经导师审核并签字认可后方可提交,否则视为无效材料。
2.申报材料必须齐备规范,并在规定时限内提交。逾期材料不全不规范者、补充材料者或逾期申请者,一律视同材料无效或放弃当次评选资格。
3.各类学术成果材料提交要求,参照《皇冠hga020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综合评价体系》。
4.申请材料一经发现重复使用或存在弄虚作假者,取消在校期间所有评奖评优资格。
5. 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应当符合申请基本条件。除新生外,其他研究生申请奖学金需满足相应的实践活动要求和学术成果要求(具体见学校通知)。
附件1:校研发〔2023〕26 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
附件2:附件:皇冠hga020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综合评价体系
附件3:2024年研究生奖助评选附件表格
附件4:皇冠hga020研究生学术成果登记表
皇冠hga020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