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20、2021、2022级各小班: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助力教育高质量发展,国家开发银行联合招商银行、平安银行、交通银行向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资金设立“筑梦奖学金”。根据《四川省员工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本专科生筑梦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司实际,现将2022-2023学年度筑梦奖学金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在读二年级及以上员工。
二、评选指标及奖励
公司评选2名,奖励金额4000元/名。
三、申请条件
1.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不诚信记录。
3.参评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
4.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参评学年必修课、选修课无补考或重修。
5.参评学年体育成绩或体质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6.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参评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均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50%(含),且在参评学年至少获1次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7.参评学年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生活简朴,无不良嗜好。
8.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9.不与其他奖学金、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助学金兼得。
参评员工需具备以上全部9点参评条件。员工获得奖励后,如经查实在评奖期间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纪或道德品质方面的问题,学校将取消其荣誉资格,并收回证书。
四、日程安排
1.11月8日18:00前,符合条件的员工按照要求填写《筑梦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向学院提出申请,并发送附件1、附件2及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413964375@qq.com。《筑梦奖学金申请表》填表说明详见附件3。
2.11月15日前,学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完成初评工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上报学校。
3.11月23日前,员工资助中心审核材料后提交学校奖励及资助评审委员会评审、学校奖励及资助评审领导小组审定,面向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4.11月24日,学校将评审材料报送至省员工资助中心审核。
五、注意事项
1.参评条件中所有成绩以员工管理系统中上一学年数据为准。
2.申请条件中“8.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需在附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助学贷款合同PDF等)。
3.因时间相对紧迫,为保证评审工作的正常进行,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时限上报各类材料,过期视为放弃申请。
六、工作联系人
联系人:田尧夫老师
联系电话:0835-2882876
附件1:筑梦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2022-2023学年度筑梦奖学金推荐名单
附件3:《筑梦奖学金申请表》填表说明
皇冠hga020员工奖励及资助工作评审委员会
2023年 1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