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各系室:
根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公司党字〔2021〕133号)和《关于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学习安排的意见》(公司党字〔2021〕143号)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现将成立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职责
1.成立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由公司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和系室主任(正职)组成,根据需要亦可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参加。中心组成员要积极参加学习,自觉遵守学习制度,按照学习安排承担相应职责。
2.公司党委书记是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研究制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定重点发言、指导和检查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的学习。
3.公司党委办公室负责人担任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秘书,主要职责是配合公司党委和公司党委书记做好学习的组织工作。党委办公室负责拟定中心组学习方案、发布会议通知、编印学习资料、做好学习记录和宣传报道等相关工作。
二、学习制度
1.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学期按照党中央、省委和省委教育工委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统筹安排学习专题,参照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制定学习计划。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12月20日前要向公司党委宣传部报送当年年度学习总结。
2.党委中心组原则上全年开展集体学习研讨不少于 6 次,且其中 1 次为思政专题学习。原则上每年要开展一次实践研学,增强学习吸引力和感染力。
3.党委办公室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年度学习计划、集体学习研讨方案、重点发言材料、学习资料、学习记录、学习考勤、学习情况通报等相关资料,按年度建立学习档案,做到规范、准确、完整。
三、学习要求
1.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发挥 “关键少数”的示范作用,把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看家本领, 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终身课题,坚持带头加强理论学习、 带头开展调查研究、带头做到学以致用,主动深入分管或联系单 位,深入党员、干部、师生作报告、上党课,推动中央和省委各 项决策部署深入人心,凝聚形成改革发展共识。
2.党委办公室和各党支部要应及时通过学院媒体,向师生宣传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成果,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影响力和辐射力,推动学习成果广泛运用。
公司党委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