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庆祝建党103周年,进一步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展示学院近年来师生党支部和师生党员在教学科研、学习工作、管理服务等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增强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提升党员荣誉感、责任感、使命感。经公司党委研究,决定“七一”前夕在全院开展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
(一)优秀共产党员:党员组织关系在学院的中共正式党员。管理服务人员、一线教师、合同制人员和员工应有一定比例。
(二)先进基层党组织:各师生党支部。
二、评选表彰名额
(一)优秀共产党员14名,教工党支部各评1名,员工党支部共评11名(含支部内教师和员工党员)。
(二)先进基层党组织2个,师生党支部各1个。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党员师生中起到表率作用,带头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
2.自觉遵守党章,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自觉遵守党规党纪、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各项工作。
3.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教职工党员要坚守“立德树人、强农兴农”初心使命,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社会服务等方面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员工党员要带头苦练本领、“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专业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方面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带头做到清正廉洁、严于律己,品德高尚,具有深厚的群众基础,受到师生的广泛赞誉。
5.无违法违规违纪记录,教师不得存在师德师风失范问题,员工不得存在违规违纪。
(二)先进基层党组织
1.坚决贯彻执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党的组织路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贯彻学校《组织工作管理办法》和学校、公司党委党建工作重点任务,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重视抓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
3.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政,党组织书记有凝聚力、执行力和战斗力,团结带领党员和师生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赢得广大师生的信任和拥护。
4.坚决贯彻落实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在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社会服务、专业学习、服务师生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
5.近2年,支部党员师生、入党积极分子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重大问题,未发生过重大稳定事件、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
四、评选程序
(一)推荐。各党支部按照“坚持标准、确保质量,优中选优、师生公认”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组织党员进行推荐。其中:
优秀共产党员:各教工党支部可推荐1名;各本科生党支部可推荐员工2名或教师员工各1名,研究生党支部可推荐3名。
先进基层党组织:各党支部自主申报。
(二)确定拟表彰对象。公司党委召开专题会议,根据各党支部上报的推荐对象,研究拟表彰对象。
(三)公示。对拟表彰对象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四)决定。公司党委召开会议研究确定表彰对象,作出表彰决定。
五、组织领导
(一)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充分发挥政治把关作用,对照评选条件和要求,严格标准和程序,精心组织,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师生群众的意见,坚持优中选优,认真把关,确保推荐对象经得起检验。
(二)各党支部要把推荐过程作为弘扬正气、树立标杆、创先争优的过程。请于6月23日前将推荐集体和个人的推荐审批表(附件1、2)和主要事迹简表(附件3)电子版报公司党委办公室。联系人:邓秋红, 2882876。
附件:1.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2.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
3.主要事迹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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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9日